這幾年來,有兩種廣告大行其道,其一是修身廣告(請看拙作《健康與瘦》),其二是借貸廣告。這些廣告的盛行,証明了追求瘦和追求消費的風氣在這幾年方興未艾,而且有越來越烈之勢。
信用咭的盛行,在香港已是持之有年。擁有信用咭的意義,從二十年前的身分象徵,到了現在差不多等同於負債的象徵。很多信用咭公司早已不敢向會員收取年費,而且用盡各種獎賞計劃,誘使會員多用該咭。
信用咭使用的金額越多,信用咭公司賺的錢就越多。聽聞兩間最多人用的信用咭公司收取3%的手續費,當然這些手續費並不是用信用咭使用者收取,而是向收咭的店舖收取。
所以,以前有很多店舖是不接受信用咭付帳的,即使接受信用咭付帳,也加收手續費(大概也是3%)。但是,現在生意難做,使用信用咭已成風氣,再不接受信用咭付帳,就等於趕絕自己了。
信用咭的使用,是一種非常有用的促進消費的行為,先花未來錢,既爽快又能促進經濟發展。但也有副作用,就是會導致不能自制的過度消費行為。而且,欠的帳始終還是要還,分分鐘還得更多!
信用咭的欠帳如果到期還沒有還的話,就會被當作透支行為,罰於重息,年息可高達30%。但是,由於慣性的預先消費行為,很多人根本還不了那麼多的咭數。所以,只有每月只交最低還款額,任由欠帳日復一日的加上去,利息再加上利息,複式的重疊下去。
所以,市面上先是出現了一些強調低息的信用咭廣告,試圖誘使客戶把別家銀行的信用咭負債轉到他們那裡,搶了別家的客以賺取差額。後來,發展到了銀行和財務公司大肆地提供貸款,以供客戶還咭數,賺取更低的利息。
對欠信用咭的銀行客戶來說,當然是越低的利息越好。但是,能儘快還清咭數,又不再預先消費的人卻不多。所以,往往就越踩越深,長年地為咭數打工。
為了長期霸佔這個自制能力不足的信用咭使用者的市場,貸款的銀行和財務機構不遺餘力的大做廣告,宣傳預先消費十分過癮,又過份地強調無時無刻要獎勵自己(實際是懲罰自己,獎勵貸款機構),得快樂時且快樂,借錢買車、旅行、大吃大喝。
於是,無數人前仆後繼地借錢消費,又同時不能按時還錢,做了信用咭公司和銀行的奴隸。這麼多年過去了,情況每下愈況,做奴隸的人有多沒少、有增沒減!














